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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真诚地欢迎您为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提出建议,对于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。

监督投诉使用说明:

(一)您在投诉活动中应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《监督投诉》栏目管理秩序,如实反映情况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诽谤、诬告、陷害他人。
(二)本栏目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投诉工作,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。
(三)请一事一投,以免给处理工作带来不便。
(四)投诉时应说明请求、事实和理由,内容完整、表述清楚,就事论事、详略得当,要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、出言不逊,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投诉。
(五)投诉后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、电话、地址、电子信箱等,有关方面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。
(六)提交投诉成功后,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日内及时接收,请不要再重复提交。同时您将获得一个查看编号,供您搜索查看,请务必妥善保管。您可在“监督投诉”页面查询,了解投诉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。 如您提交了联系手机,系统就会自动的把答复内容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您的手机。
(七)一般投诉处理答复的时限为15个工作日;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,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。对一些简单的问题,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。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,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再重复提交。
(八)监督电话:0574-87178105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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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少于100个汉字)
·正文: ***不少于20个字。
 
·是否愿意公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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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如果有多个文件,请压缩后再上传.文件大小限1M以内)
·验证码:   
 
注意:带" *** "的栏目不能为空,如您填写了联系手机,系统就会自动的把答复内容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您的手机。
您的IP地址:38.103.63.59, 将会被记录并作为信件信息的一部分递交。
请你务必正确填写相关资料,一般情况我们将会在15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!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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